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现对《黄田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二期)规划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黄田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二期)规划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申报主体单位: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综合事务中心
项目位置: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黄田社区
项目主要内容:
黄田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二期)规划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黄田社区,地块中心坐标为:113.83910034ºE;22.64242404ºN。地块红线范围面积为18039.19m2(约合27.06亩),地块东侧为凤凰山脉,西侧为广深高速绿化带,南侧为黄田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二期)第三批规划为居住用地地块,北侧为政府收储地块。本地块前土地使用权人为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黄田股份合作公司。地块现状为空地、道路、山林地,其中,空地与道路部分面积为16669.15m2,为政府收储地块,在2002年以前为林地,2002年利用山体的泥对地块进行了填平。2004至2015年为菜地,2016年,使用周边地块黄泥、附近拆房子的板砖及建筑碎石进行了填充与平整。2017年至2021年间为黄田机械市场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大型机械设备维修、停车,2022年至今为空地。东侧1370.04m2山林地暂未收储,80年代之前为原始山林地,主要为松树等林木,80年代开始,为响应国家号召,黄田村村民开始种植荔枝树,由深圳市黄田股份合作公司管理。目前,地块仍为荔枝林。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宝安[黄田片区宝安教育城]BA05-10标准化单元法定图则(草案)公开展示的通告》,地块规划为教育设施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按照《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反馈黄田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二期)规划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是否为疑似污染地块意见的复函>》要求,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司依据《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78号)等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的要求对本地块及邻近地块历史与现状利用情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勘察,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了访问调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参照国家有关技术导则,识别和判断场地土壤污染的可能性。经污染识别,地块西侧空地区域(位于HT02-A2地块内,面积16669.15 m2)历史上存在工业生产活动,在收储后被部分占用,需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因此,在此区域设置了12个土壤钻孔点,含3个土水复合点,采集了70个土壤样品和8个地下水样品(含质控样)。地下水检测因子为《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附件7其他行业32项必测因子,增测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共检测35项。土壤检测因子为《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附件7其他行业45项必测因子,增测pH、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共检测48项。
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中污染物无检出项,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土壤中除砷以外所有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砷的检出结果低于深圳市地方标准(DB4403/T68-2020)土壤环境背景值中赤红壤砷的背景值“55.1mg/kg”,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
综上,黄田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二期)规划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物浓度均低于风险筛选值,该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特此公示。
调查单位: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3467544202
联系人:李工